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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主观题官方指导案例考点梳理

时间:2023-05-05 00:45 点击次数:
 本文摘要:民事诉讼法一主观题官方指导案例考点梳理民 事 类(一)一般条约纠纷1. 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照料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条约纠纷案裁判要点:衡宇买卖居间条约中关于克制买方使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衡宇买卖条约的约定正当有效。可是,当卖方将同一衡宇通过多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民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衡宇买卖条约建立,其行为并没有使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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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一主观题官方指导案例考点梳理民 事 类(一)一般条约纠纷1. 指导案例1号:上海中原物业照料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条约纠纷案裁判要点:衡宇买卖居间条约中关于克制买方使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衡宇买卖条约的约定正当有效。可是,当卖方将同一衡宇通过多其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民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衡宇买卖条约建立,其行为并没有使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组成违约。(2009)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508号2. 指导案例72号:汤龙、刘新龙、马忠太、王洪刚诉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条约纠纷案裁判要点:乞贷条约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乞贷条约关系,建设商品房买卖条约关系,将乞贷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划定克制的情形,该商品房买卖条约的订立目的,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划定》第二十四条划定的“作为民间借贷条约的担保”。

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第五十二条划定情形的情况下,该商品房买卖条约具有执法效力。但对转化为已付购房款的乞贷本金及利息数额,人民法院应当联合乞贷条约等证据予以审查,以防止当事人将超出执法划定掩护限额的高额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4. 指导案例17号:张莉诉北京协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条约纠纷案裁判要点:1.为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购置汽车,发生欺诈纠纷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掩护法》处置惩罚。

2.汽车销售者答应向消费者出售没有使用或维修过的新车,消费者购置后发现系使用或维修过的汽车,销售者不能证明已推行见告义务且获得消费者认可的,组成销售欺诈,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根据消费者权益掩护法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008)京二中民终字第00453号5. 指导案例23号: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条约纠纷案裁判要点:消费者购置到不切合食品宁静尺度的食品,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依照食品宁静法例定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执法划定的其他赔偿尺度赔偿的,岂论其购置时是否明知食品不切合宁静尺度,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2012)江宁开民初字第646号6. 指导案例33号: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条约无效纠纷案裁判要点:1.债务人将主要产业以显着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在明知债务人欠债的情况下,未实际支付对价的,可以认定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勾通、损害债权人利益,与此相关的产业转让条约应当认定为无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第五十九条划定适用于第三人为产业所有权人的情形,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普通债权的情况下,应当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第五十八条的划定,判令因无效条约取得的产业返还给原产业所有人,而不能凭据第五十九条划定直接判令债务人的关联公司因“恶意勾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条约而取得的债务人的产业返还给债权人。

(2012)最高法民四终字第1号7. 指导案例51号:阿卜杜勒·瓦希德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游客运输条约纠纷案裁判要点:1.对航空游客运输实际承运人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对实际承运人或缔约承运人提起诉讼,也可以同时对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提起诉讼。被诉承运人申请追加另一方承运人到场诉讼的,法院可以凭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议是否准许。

2.当不行抗力造成航班延误,致使航空公司不能将换乘其他航班的游客定时运抵目的地时,航空公司有义务实时向换乘的游客明确见告到达目的地后是否提供转签服务,以及在不能提供转签服务时游客如何管理旅行手续。航空公司未推行该项义务,给换乘游客造成损失的,应当负担赔偿责任。3.航空公司在打折机票上注明“不得退票,不得转签”,只是限制购置打折机票的游客由于自身原因而不得退票和转签,不能据此剥夺游客在支付票款后享有的乘坐航班定时抵达目的地的权利。

(2006)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609号8.指导案例64号: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团体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条约纠纷案裁判要点:1.谋划者在花样条约中未明确划定对某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能证明在订立条约时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见告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同意的,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发生效力。2.电信服务企业在订立条约时未向消费者见告某项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限制,在条约推行中又以该项服务凌驾有效期限为由限制或停止对消费者服务的,组成违约,应当负担违约责任。

(2011)泉商初字第240号(二)物权纠纷1. 指导案例65号:上海市虹口区久乐大厦小区业主大会诉上海环亚实业总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裁判要点: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革新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为维护修建物的恒久宁静使用而应负担的一项法界说务。业主拒绝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并以诉讼时效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1)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1908号(三)侵权责任纠纷1. 指导案例19号:赵春明等诉烟台市福山区汽车运输公司、卫德平等灵活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裁判要点:灵活车所有人或者治理人将灵活车号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或者明知他人套牌使用其灵活车号牌不予制止,套牌灵活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灵活车所有人或者治理人应当与套牌灵活车所有人或者治理人负担连带责任。

(2010)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1353号2. 指导案例98号:张庆福、张殿凯诉朱振彪生命权纠纷案裁判要点:行为人非因法定职责、法界说务或约界说务,为掩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产业宁静,实施阻止非法侵害者逃逸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临危不惧。(2018)冀02民终2730号3. 指导案例99号:葛永生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裁判要点:1.对侵害英雄义士名誉、荣誉等行为,英雄义士的近亲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英雄义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配合历史影象和社会主义焦点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义士的名誉、荣誉等受执法掩护。

人民法院审理侵害英雄义士名誉、荣誉等案件,不仅要依法掩护相关小我私家权益,还应发挥司法彰显公共价值功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任何组织和小我私家以细节考证、看法争鸣等名义对英雄义士的事迹和精神举行污蔑和贬损,属于歪曲、丑化、亵渎、否认英雄义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应当依法负担执法责任。(2016)京02民终6272号4.指导案例140号:李秋月等诉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红山村村民委员会违反宁静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第25批)裁判要点:公开场合谋划治理者的宁静保障义务,应限于合理限度规模内,与其治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私自攀爬景区内果树采摘果实而不慎跌落致其自身损害,主张谋划治理者负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9)粤01民再273号5. 指导案例141号:支某1等诉北京市永定河治理处生命权、康健权、身体权纠纷案(第25批)裁判要点:消力池属于克制民众进入的水利工程设施,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划定的“公开场合”。

消力池的治理人和所有人接纳了合理的宁静提示和防护措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进入造成自身损害,请求治理人和所有人负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9)京02民终4755号6.指导案例第142号:刘明莲、郭丽丽、郭双双诉孙伟、河南兰庭物业治理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生命权纠纷案(第25批)裁判要点:行为人为了维护因碰撞而受伤害一方的正当权益,劝阻另一方不要脱离碰撞现场且没有凌驾合理限度的,属于正当行为。被劝阻人因自身疾病发生猝死,其近亲属请求行为人负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9)豫1503民初8878号7.指导案例第143号:北京兰世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黄晓兰诉赵敏名誉权纠纷案(第25批)裁判要点:1. 认定微信群中的言论组成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当切合名誉权侵权的全部组成要件,还应当思量信息网络流传的特点并联合侵权主体、流传规模、损害水平等详细因素举行综合判断。2. 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公布侮辱、离间、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负担执法责任。(2018)京03民终725号(四)知识产权纠纷1. 指导案例20号:深圳市斯瑞曼精致化工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坑梓自来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泰蓝水处置惩罚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发现专利权纠纷案裁判要点:在发现专利申请宣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的暂时掩护期内制造、销售、入口的被诉专利侵权产物不为专利法克制的情况下,其后续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纵然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不视为侵害专利权,但专利权人可以依法要求暂时掩护期内实施其发现的单元或者小我私家支付适当的用度。(2011)最高法民提字第259号2. 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裁判要点:1.对于企业恒久、广泛对外使用,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民众所知悉,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可以视为企业名称予以掩护。

2.擅自将他人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作为商业运动中互联网竞价排名关键词,使相关民众发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2012)津高民三终字第3号3. 指导案例30号: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小拇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裁判要点:1.谋划者是否具有逾越法定谋划规模而违反行政许可执法法例的行为,不影响其依法行使制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权利。2.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限制谋划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也没有要求其从事相同行业。

谋划者之间具有间接竞争关系,行为人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划定,损害其他谋划者正当权益的,也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012)津高民三终字第0046号4. 指导案例48号: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奈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盘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裁判要点:盘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为实现软件与机械的捆绑销售,将软件运行的输出数据设定为特定文件花样,以限制其他竞争者的机械读取以该特定文件花样生存的数据,从而将其在软件上的竞争优势扩展到机械,不属于著作权法所划定的著作权人为掩护其软件著作权而接纳的技术措施。他人研发软件读取其设定的特定文件花样的,不组成侵害盘算机软件著作权。

(2006)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0号5. 指导案例49号:石鸿林诉泰州华仁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侵害盘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裁判要点:在被告拒绝提供被控侵权软件的源法式或者目的法式,且由于技术上的限制,无法从被控侵权产物中直接读出目的法式的情形下,如果原、被告软件在设计缺陷方面基底细同,而被告又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其软件源法式或者目的法式以供直接比对,则思量到原告的客观举证难度,可以判断原、被告盘算机软件组成实质性相同,由被告负担侵权责任。(2007)苏民三终字第0018号6. 指导案例55号:柏万清诉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心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裁判要点:专利权的掩护规模应当清楚,如果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的表述存在显着瑕疵,联合涉案专利说明书、附图、本事域的公知知识及相关现有技术等,不能确定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详细寄义而导致专利权的掩护规模显着不清,则因无法将其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举行有实质意义的侵权对比,从而不能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组成侵权。(2011)川民终字第391号7. 指导案例80号:洪福远、邓春香诉贵州五福坊食品有限公司、贵州今彩民族文化研发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裁判要点:民间文学艺术衍生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且有创作性的部门,切合著作权法掩护的作品特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其独创性部门享有著作权。(2015)筑知民初字第17号8. 指导案例81号:张晓燕诉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裁判要点:1.凭据同一历史题材创作的作品中的题材主线、整体线索脉络,是社会配合财富,属于思想领域,不能为个体人垄断,任何人都有权对此类题材加以使用并创作作品。

2.判断作品是否组成侵权,应当从被诉侵权作品作者是否接触过权利人作品、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作品之间是否组成实质相似等方面举行。在判断是否组成实质相似时,应比力作者在作品表达中的取舍、选择、摆设、设计等是否相同或相似,不应从思想、情感、创意、工具等方面举行比力。3.根据著作权法掩护作品的划定,人民法院应掩护作者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即思想或情感的体现形式。

对创意、素材、公有领域信息、创作形式、须要场景,以及具有唯一性或有限性的表达形式,则不予掩护。(2013)最高法民申字第1049号9. 指导案例82号:王碎永诉深圳歌力思衣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裁判要点:当事人违反老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扰乱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恶意取得、行使商标权并主张他人侵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以组成权利滥用为由,讯断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14)最高法民提字第24号10. 指导案例83号:威海嘉易烤生活家电有限公司诉永康市金仕德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发现专利权纠纷案裁判要点:1.网络用户使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发出的要求其接纳须要措施的通知,包罗被侵权人身份情况、权属凭证、侵权人网络地址、侵权事实开端证据等内容的,即属有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行设定的投诉规则,不得影响权利人依法维护其自身正当权利。2.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划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所应接纳的须要措施包罗但并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须要措施”应遵循审慎、合理的原则,凭据所侵害权利的性质、侵权的详细情形和技术条件等来加以综合确定。

(2015)浙知终字第186号11. 指导案例84号:礼来公司诉常州华生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现专利权纠纷案裁判要点:1.药品制备方法专利侵权纠纷中,在无其他相反证据情形下,应当推定被诉侵权药品在药监部门的存案工艺为其实际制备工艺;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药品存案工艺不真实的,应当充实审查被诉侵权药品的技术泉源、生产规程、批生产记载、存案文件等证据,依法确定被诉侵权药品的实际制备工艺。2.对于被诉侵权药品制备工艺等庞大的技术事实,可以综合运用技术观察官、专家辅助人、司法判定以及科技专家咨询等多种途径举行查明。

(2015)最高法民三终字第1号12. 指导案例85号:高仪股份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裁判要点:1.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体现了其差别于现有设计的创新内容,也体现了设计人对现有设计的缔造性孝敬。如果被诉侵权设计未包罗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全部设计特征,一般可以推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不近似。2.对设计特征的认定,应当由专利权人对其所主张的设计特征举行举证。人民法院在听取各方当事人质证意见基础上,对质据举行充实审查,依法确定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

3.对功效性设计特征的认定,取决于外观设计产物的一般消费者看来该设计是否仅仅由特定功效所决议,而不需要思量该设计是否具有美感。功效性设计特征对于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影响。功效性与装饰性兼具的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需要思量其装饰性的强弱,装饰性越强,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越大,反之则越小。

(2015)最高法民提字第23号13. 指导案例86号: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裁判要点:划分持有植物新品种父本与母本的双方当事人,因不能告竣相互授权许可协议,导致植物新品种不能继续生产,损害双方各自利益,也不切合互助育种的目的。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宁静,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实施,确保已广为种植的新品种继续生产,在权衡父本与母本对植物新品种生产具有基底细同价值基础上,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令双方当事人相互授权许可并相互免去相应的许可费。(2011)苏知民终字第0194号、(2012)苏知民终字第0055号14. 指导案例92号: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裁判要点:依据行业尺度《玉米品种判定DNA指纹方法》NY/T1432-2007 检测及判断尺度的划定,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即是1,判断为近似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大于即是2,判断为差别品种。品种间差异位点数即是1,不足以认定不是同一品种。

对差异位点数在两个以下的,应当综合其他因素判断是否为差别品种,如可接纳扩大检测位点举行加测,以及提交审定样品举行测定等,举证责任由被诉侵权一方负担。(2013)甘民三终字第63号15. 指导案例100号: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诉陕西农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大丰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裁判要点:判断被诉侵权繁殖质料的特征特性与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相同是认定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的前提。当DNA指纹判定意见为两者相同或相近似时,被诉侵权方提交DUS测试陈诉证明通过田间种植,被控侵权品种与授权品种对比具有特异性,应当认定不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

(2015)最高法民申字第2633号16.指导案例115号: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发现专利权纠纷案裁判要点:1.如果专利权利要求的某个技术特征已经限定或者隐含了特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等,纵然该技术特征同时还限定了其所实现的功效或者效果,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执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所称的功效性特征。2.在专利侵权诉讼法式中,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的行为保全具有独立价值。

当事人既申请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又申请先行讯断停止侵害,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作出停止侵害先行讯断的,应当同时对行为保全申请予以审查;切合行为保全条件的,应当实时作出裁定。(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五)建设工程纠纷1. 指导案例73号:通州建总团体有限公司诉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别除权纠纷案裁判要点: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八条划定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条约视为排除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应自条约排除之日起盘算。(2014)皖民一终字第00054号(六)婚姻与继续纠纷1. 指导案例50号:李某、郭某阳诉郭某和、童某某继续纠纷案裁判要点:1.伉俪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使用他人的精子举行人工授精并使女方受孕后,男方忏悔,而女方坚持生出该子女的,岂论该子女是否在伉俪关系存续期间出生,都应视为伉俪双方的婚生子女。

2.如果伉俪一方所订立的遗嘱中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法》第十九条划定,该部门遗嘱内容无效。支解遗产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法》第二十八条划定,为胎儿保留继续份额。

(2006)秦民一初字第14号2. 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仳离纠纷案裁判要点:一方在仳离诉讼期间或仳离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伉俪配合产业,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产业的,仳离支解伉俪配合产业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划定可以少分或不分产业。(2015)京三中民终字第08205号(七)情况侵权责任纠纷1. 指导案例127号:吕金奎等79人诉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裁判要点:凭据海洋情况掩护法等有关划定,海洋情况污染中的“污染物”不限于国家或者地方情况尺度明确枚举的物质。

污染者向海水水域排放未纳入国家或者地方情况尺度的含有铁物质等身分的污水,造成渔业生产者养殖物损害的,污染者应当负担情况侵权责任。(2014)津高民四终字第22号2. 指导案例128号:李劲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情况污染责任纠纷案裁判要点:由于光污染对人身的伤害具有潜在性、隐蔽性和个体差异性等特点,人民法院认定光污染损害,应当依据国家尺度、地方尺度、行业尺度,是否滋扰他人正常生活、事情和学习,以及是否超出民众可容忍度等举行综合认定。

对于民众可容忍度,可以凭据周边住民的反映情况、现场的实际感受及专家意见等判断。(2018)渝0116民初6093号3. 指导案例12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情况损害赔偿案裁判要点:企业事业单元和其他生产谋划者将生产谋划历程中发生的危险废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或者小我私家举行处置,造成情况污染的,应当负担生态情况损害责任。

人民法院可以综合思量企业事业单元和其他生产谋划者的主观过错、谋划状况等因素,在责任人提供有效担保后讯断其分期支付赔偿用度。(2018)苏民终1316号(八)情况民事公益诉讼1. 指导案例75号:中国生物多样性掩护与绿色生长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污染公益诉讼案裁判要点:1.社会组织的章程虽未载明维护情况公共利益,但事情内容属于掩护情况要素及生态系统的,应认定切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情况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关于“社会组织章程确定的宗旨和主要业务规模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划定。2.《解释》第四条划定的“情况掩护公益运动”,既包罗直接改善生态情况的行为,也包罗与情况掩护相关的有利于完善情况治理体系、提高情况治理能力、促进全社会形成情况掩护广泛共识的运动。

3.社会组织起诉的事项与其宗旨和业务规模具有对应关系,或者与其所掩护的情况要素及生态系统具有一定联系的,应认定切合《解释》第四条关于“与其宗旨和业务规模具有关联性”的划定。(2016)最高法民再47号2. 指导案例13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两江志愿服务生长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治理有限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情况损害赔偿、情况民事公益诉讼案裁判要点:1.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负有确保其排污处置惩罚设备正常运行且排放物到达国家和地方排放尺度的法界说务,委托其他单元处置惩罚的,应当对受托单元推行羁系义务;明知受托单元违法排污不予制止甚或提供便利的,应当对情况污染损害负担连带责任。2.污染者向水域排污造成生态情况损害,生态情况修复用度难以盘算的,可以凭据情况掩护部门关于生态情况损害判定评估有关划定,接纳虚拟治理成本法对损害结果举行量化,凭据违法排污的污染物种类、排污量及污染源排他性等因素盘算生态情况损害量化数额。

(2017)渝01民初773号3. 指导案例131号:中华环保团结会诉德州晶华团体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裁判要点:企业事业单元和其他生产谋划者多次凌驾污染物排放尺度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情况掩护行政治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仍未纠正,原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情况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执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划定的“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情况、破坏生态的行为”对其提起情况民事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015)德中环公民初字第1号4. 指导案例132号:中国生物多样性掩护与绿色生长基金会诉秦皇岛周遭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裁判要点:在情况民事公益诉讼期间,污染者主动革新环保设施,有效降低情况风险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思量超标排污行为的违法性、过错水平、治理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以及防污接纳的有效措施等因素,适当减轻污染者的赔偿责任。(2018)冀民终758号5. 指导案例133号: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振殿、马群凯情况民事公益诉讼案裁判要点:污染者违反国家划定向水域排污造成生态情况损害,以被污染水域有自净功效、水质获得恢复为由主张免去或者减轻生态情况修复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7)鲁06民初8号6. 指导案例134号:重庆市绿色志愿者团结会诉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裁判要点:情况民事公益诉讼中,人民法院判令污染者停止侵害的,可以责令其重新举行情况影响评价,在情况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查批准及配套建设的情况掩护设施履历收及格之前,污染者不得恢复生产。

(2016)渝02民终77号7. 指导案例135号: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苏州其安工艺品有限公司等情况民事公益诉讼案裁判要点:在情况民事公益诉讼中,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发生危险废物并实施了污染物处置行为,被告拒不提供其处置污染物情况等情况信息,导致无法查明污染物去向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情况污染事实建立。(2018)苏03民初256号8. 指导案例136号: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情况公益诉讼案裁判要点:人民法院在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情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对人民检察院就同一污染情况行为提起的情况民事公益诉讼,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划定,接纳划分立案、一并审理、划分讯断的方式处置惩罚。

1、 条约纠纷案件应当由哪个(些)法院统领? 因条约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条约推行地法院统领。关于条约推行地简直定:(1)条约没有实际推行:1.条约没有实际推行,但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在约定的推行地,被告住所地和约定推行地法院均有权统领;2.条约没有实际推行,且约定推行地不在一方当事人住所地的,约定推行地法院无统领权,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统领。(2)条约已经实际推行:1.条约约定推行所在的,以约定的推行所在为条约推行地;2.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1)给付钱币的,吸收钱币一方所在地为条约推行地;(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条约推行地;(3)交付其他标的,推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为条约推行地;(4)即时结清的条约,生意业务行为地为条约推行地;(5)产业租赁条约、 融资租赁条约以租赁物使用地为条约推行地;(6)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条约,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条约推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条约推行地。

2、 关于淘宝旺旺谈天记载的截图属于哪种法定证据种类? 属于电子数据。《民事诉讼法》第 63 条划定:证据包罗:(一)当事人的陈述;(二) 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判定意见;(八) 勘验笔录。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流、网上谈天记载、博客、微博客、 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 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如数码相机、摄像机、U 盘等中储存的照片、录像等),适用电子 数据的划定。3、情况污染侵权案件中,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原告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负担证明责任,被告对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免责事由负担证明责任。问题延伸——证明责任的分配 (1)证明责任的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里的主张应当解释为主 张努力事实,主张消极事实的不负担证明责任。

(2)侵权纠纷的证明责任分配是证明责任中的重中之重。需要掌握其中的原则和破例。①原则上由原告证明侵权组成要件,被告证明免责事由。

其中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 组成要件包罗:行为、效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要件,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组成要件包罗行为、效果、因果关系三个要件。无过错责任侵权包罗:高危作业侵权、修建物坍毁侵权、产物质量侵权、饲养动物侵权、情况污染侵权。

过错推定责任侵权包罗:修建物及弃捐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侵权、堆放物坍毁侵权、特定医疗行为侵权(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a.违反执法、行政法例、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划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 病历资料;c.伪造、窜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②破例中着重掌握弃捐物、悬挂物致人损害以及情况污染纠纷的证明责任分配。

弃捐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侵权纠纷,由所有人或者治理人对其无过错负担举证责任。情况污染纠纷中,由侵犯人就行为与效果之间无因果关系的事实负担证明责任。4、 当事人私下告竣超出诉讼请求的息争协议,并申请法院凭据息争协议制作调整书,法院应当如那边理? 调整协议的内容可以超出诉讼请求的规模,当事人自行告竣息争协议的,可以与调 解协议发生同样的效果,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凭据协议内容制作调整书。

因此,法院应当认可该协议,制作调整书,经送达各方当事人后发生终结诉讼的执法效力。问题延伸——诉讼中告竣息争的了案方式诉讼中息争,有两种了案方式,第一种是可以撤诉,撤诉后视为从未起诉,当事人可以再次起诉;第二种是请求依据息争协议制作调整书,对方当事人不推行的,可以强制执行调整书。注意:不得以息争协议了案。

息争协议只是过渡文件,没有条约效力,更没有强制执行力。5、 重复起诉的组成要件。凭据《民诉法解释》第 247 条第 1 款的划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 历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切合下列条件的,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 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认前诉裁判效果。重复起诉的破例:(1)对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切合起诉条件,应予受理;(2)当事人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置惩罚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3)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生效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淘汰用度的,法院应作为新案件受 理;(4)讯断禁绝仳离和调整和洽的仳离案件,讯断、调整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5)当事人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置惩罚的仳离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 6 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6、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 200 条划定,当事人的申请切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讯断、裁定的;(二)原讯断、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讯断、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讯断、 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观察收集,人民法院未观察收集的;(六)原讯断、裁定适用执法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正当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署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到场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署理人的事由,未到场诉讼的;(九)违反执法划定,剥夺当事人辩说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讯断的;(十一)原讯断、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讯断、裁定的执法文书被打消或者 变换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7、 原告能否同时向法院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不行以。

《民事诉讼法》第 209 条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 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讯断、裁定有显着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 3 个月内举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议。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8、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1)申请主体有哪些?是否有顺位限制?宣告失踪和死亡只能由与该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申请,不限于近亲属,无申请顺位限制。

(2)宣告死亡的时间条件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 4 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 2 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时,经有关机构证明该自然人不行能生存,不必满足前述时间限制。9、在调整书生效后,执行法院未发出执行通知,就直接将诚信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做法,是否切合执法划定? 切合。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 可以立刻接纳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员立刻接纳强制执行措施的,可以同时或者自接纳强 制执行措施之日起 3 日内发送执行通知书。

可是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做 法属于接纳保障性强制执行措施,并不以发出执行通知并送达被执行人为前提。因此, 执行法院的上述行为,切合执法划定。

10、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而不是在海内享有盛誉的“北京仲裁委员会”,法院在认定仲裁机构时应当如何明白?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禁绝确,但能够确定详细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 定了仲裁机构。仲裁条款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能够确认为是对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误写,即选定的实际是后者。11、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提出时间、审查机构 《仲裁法》第 20 条划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 会作出决议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议,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法解释》第 13 条划定,依照仲裁法第 20 条第 2 款的划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尔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议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或者申请打消仲裁机构的决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划定》第 2 条第 1 款划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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